【外勞社2021年12 月30日報導】勞動部指出,為簡政便民,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是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約有7萬位雇主可免去申請延長入國引進許可效期的手續,仍可持原入國引進許可函引進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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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措施已就緒 即起開放泰國移工引進 泰移工已獲簽證且未換雇主 效期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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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檢疫床位釋出350床 12/31公布排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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