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錢流管理系統需修法 最快明年才會實施<br>逃逸外勞收容遣返費用將改為外勞自行負擔<br>防杜外勞逃逸 擔保金一年定3萬元不可動用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勞錢流管理系統需修法 最快明年才會實施
逃逸外勞收容遣返費用將改為外勞自行負擔
防杜外勞逃逸 擔保金一年定3萬元不可動用

2004-07-28

為實施「外勞錢流管理系統」,勞委會將進行修法工作,其中為遏阻外勞逃逸將修正就業服務法第60條規定,將目前外勞逃逸抓到後的收容遣返費用由合法雇主支付,改為逃逸外勞由擔保金中自行支付;由於涉及修法工作,「...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