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局核發證明文件效期僅6個月將造成案件增加 勞委會擬延長為1年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工業局核發證明文件效期僅6個月將造成案件增加 勞委會擬延長為1年

2007-11-1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十九日台北報導】對於3k及3班製造業外勞申請案,由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前期審查作業並核發認定證明文件效期,勞委會已明訂為6個月有效,不過工業局認為效期過短,將造成案件增加;對此勞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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