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逃逸、他人聘僱外勞 均屬違法 罰鍰最高75萬元 聘僱前確實查驗身分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僱用逃逸、他人聘僱外勞 均屬違法 罰鍰最高75萬元 聘僱前確實查驗身分

2017-12-0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六日臺北報導】有鑑於過去常有雇主因不熟悉聘僱外勞相關規定,將逃逸外勞誤認為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配偶,進而僱用從事工作。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聘僱外籍配偶前,務必請對方出示外僑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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