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或接續聘僱漁工 應辦理生照檢查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引進或接續聘僱漁工 應辦理生照檢查

2018-01-0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三日臺北報導】為使從事外籍漁工獲得基本生活照顧,勞動部日前修正藍領外國人轉換工作相關規定,雇主於接續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時,應通報地方政府實施檢查。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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