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照顧人員輪班間隔 以11小時為原則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社福機構照顧人員輪班間隔 以11小時為原則

2018-01-1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八日臺北報導】衛生福利部表示,目前社會福利機構照顧人員現行排班,均採兩班制或三班制,原則上更換班次已隔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為確保服務品質,保障工作人員之權益及身心健康,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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