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合清除病媒孳生源 得依法開罰 2018-01-2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廿四日臺北報導】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督導撲滅蚊、蠅、蚤、蝨、鼠、蟑螂及其他病媒。前項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依地方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