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假未休完 3/1之前到期者 無法遞延次年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特休假未休完 3/1之前到期者 無法遞延次年

2018-03-15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十五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指出,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由於勞基法新規定107年3月1日生效,特休假未休完,得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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