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聘僱方式引進越南家庭類勞工勞委會放寬規定 初招與重招皆可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直接聘僱方式引進越南家庭類勞工勞委會放寬規定 初招與重招皆可

2007-09-1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日台北報導】勞委會今天有條件放寬,雇主可以直接聘僱方式,無論是初次招募與重新招募,皆可聘請同一名越勞再來台工作。此外,勞委會同意若是該名雇主原越勞聘僱期滿出境後,續聘為其他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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