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200人企業7月起需聘特約醫護人員 未依規定且限期不改善 將罰雇主3至15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299-200人企業7月起需聘特約醫護人員 未依規定且限期不改善 將罰雇主3至15萬元

2018-06-2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二日臺北報導】現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勞工人數3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為擴大保障工作者的身心健康,該規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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