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逃逸通報處15萬元以下罰鍰 謊報涉提供不實資料 勞工局籲確實查證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未辦理逃逸通報處15萬元以下罰鍰 謊報涉提供不實資料 勞工局籲確實查證

2018-07-3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卅一日臺北報導】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所聘僱外勞連續曠職達三日失去聯繫,應於發生行蹤不明情事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勞工局、移民署、警察局及勞動部,未依規定辦理通報,雇主將依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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