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國通報逾期辦理 勞工局仍核發證明 勞委會:補申請以一次為限 否則退件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入國通報逾期辦理 勞工局仍核發證明 勞委會:補申請以一次為限 否則退件

2007-06-29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二十九日台北報導】去年11月實施的外勞入國通報機制,由於許多雇主經常誤認為係採「工作日」計算,因此經常發生逾期通報情事。桃園縣外勞諮詢中心表示,雇主如未於期限內辦理,承辦人員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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