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人員換新證 初步決議上課30小時 課程納入勞基法、移民法及健檢法規等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就服人員換新證 初步決議上課30小時 課程納入勞基法、移民法及健檢法規等

2007-04-04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四日台北報導】針對94年度取得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照者,其有效期限至98年,勞委會今天舉行座談會,確立未來換發新證規定。其中講習課程時數由48小時縮減至30小時,課程內容朝多元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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