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金未提撥 重罰雇主致難以經營 加徵滯納金改有上限 立委今修法未過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退金未提撥 重罰雇主致難以經營 加徵滯納金改有上限 立委今修法未過

2007-04-0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九日台北報導】針對目前「勞工退休金條例」滯納金規定過於嚴苛,立委陳重信等31人提案要求修法,滯納金由現行無上限額度修改為應提繳金額30%為上限,但是該法案今天未通過,要求提評估報...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