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才薪資未達4萬元需揭露 違者罰鍰 不同行業、區域難統一 勞動部暫不定範圍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求才薪資未達4萬元需揭露 違者罰鍰 不同行業、區域難統一 勞動部暫不定範圍

2018-11-2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廿二日臺北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預計下周總統會公布實施,未來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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