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求才薪資未達4萬元11/30起須公開 2018-11-2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廿八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提醒,自107年11月30日起,雇主刊登求才職缺之薪資未達4萬元,應依法公開薪資範圍,違者處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同時雇主也不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