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萬元以下徵才薪資區間 建議不超過5千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月薪4萬元以下徵才薪資區間 建議不超過5千元

2019-03-1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十九日臺北報導】《就業服務法》107年11月30日實施新規定,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薪資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為讓薪資...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