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資遣勞工 應於離職10日前通報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事業單位資遣勞工 應於離職10日前通報

2019-03-2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廿二日臺北報導】事業單位因業務緊縮或性質變更或勞工無法勝任工作等情形而面臨需要資遣員工,雇主除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員工相關預告工資或資遣費之外,還必須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在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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