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派遣勞工立院初審通過勞基法修正案 禁止要派單位面試勞工 違者處9-45萬元罰鍰 2019-05-2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二十日臺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0日初審通過增訂《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及第63條之1,禁止要派單位為規避雇主責任,將已面試通過勞工,轉由派遣事業單位聘僱後,再行派遣到要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