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機械設備 須經檢查合格後使用 違規罰鍰最高30萬元 台中將進行輔導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危險性機械設備 須經檢查合格後使用 違規罰鍰最高30萬元 台中將進行輔導

2019-05-2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廿八日臺北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近期對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發現多件使用危險性機械或設備,卻未依規定經檢查合格即使用,或合格證已超過有效期限,未申請定期檢查仍繼續使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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