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解聘外勞須經當地勞工局驗證惹民怨 彙集各界意見 勞委會三月開會研討 2007-02-0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八日台北報導】勞委會在95年11月1日實施的「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雇主認為解聘時要先告知外勞,容易造成外勞逃逸,要求予以取消。對此勞委會表示,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