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可接受外勞委託代為保管護照等文件 雙方合意仍需簽署書面委託同意書 以資證明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可接受外勞委託代為保管護照等文件 雙方合意仍需簽署書面委託同意書 以資證明

2019-08-02

【外勞社記者俞振安八月二日臺北報導】雇主可否接受外勞委託代為保管其護照、居留證等證件?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八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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