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看護工在機場或收容單位行蹤不明 即日起 放寬認定可不計入管制人數名額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家庭看護工在機場或收容單位行蹤不明 即日起 放寬認定可不計入管制人數名額

2019-10-1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十七日臺北報導】勞動部修正「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其中「雇主聘僱之外國人行蹤不明人數或比例裁量基準簡表」人數與比例未修正,但對於家庭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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