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初三國定假日 雇主依法給薪給假 比照公務機關挪移 須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除夕至初三國定假日 雇主依法給薪給假 比照公務機關挪移 須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

2020-01-1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七日臺北報導】農曆春節將至,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以及農曆初一至初三這四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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