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搭機來台工作 雇主要求14天後再上班 因屬受領勞務遲延勞動部:應照給工資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員工搭機來台工作 雇主要求14天後再上班 因屬受領勞務遲延勞動部:應照給工資

2020-02-14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十四日臺北報導】有雇主因為員工搭機回台,要求員工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才能到工作地點上班;對此,勞動部說明,員工「未感染武漢肺炎」,也未曾入境「中、港、澳」或是由「中、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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