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登記簿、所有權狀等有註記住宿 視同建築物使用執照合法證明文件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建物登記簿、所有權狀等有註記住宿 視同建築物使用執照合法證明文件

2008-03-13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十三日台北報導】今年初實施雇主在外勞入國3日內應提供住宿建物使用執照,造成雇主非常大的困擾,除建築物使用執照外,勞委會今召開跨部會會議同意放寬,雇主可檢附「建物登記簿」或「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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