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9/17製造業轉出名額屬不可歸責雇主事由 2020-06-1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十一日臺北報導】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勞動部6月11日函釋將原訂在109年3月27日至6月17日期間,其期限延長3個月,外國人因《就業服務法》第59條規定轉換雇主,屬於不可歸責於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