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就安費改為3個月一期繳納 7、8、9月份繳款通知單 將於10月中旬寄發 2004-05-14 行政院已審議通過「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法規,就安費繳納期限由2個月改為3個月一期,為連接2個會計年度,勞委會今宣佈自7月起正式施行,屆時93年7、8、9月份之繳款通知單將於10月中旬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