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特殊健康檢查與追蹤檢查費用依法由雇主負擔 違者處6萬元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工特殊健康檢查與追蹤檢查費用依法由雇主負擔 違者處6萬元罰鍰

2007-09-21

台北市勞工局編列200萬元辦理「健康勞工鳳凰計畫」,專案補助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勞工進行特殊健檢複檢,造成其他縣市勞工局反彈;對此,勞委會特別澄清,勞工特殊健康檢查及其健康追蹤檢查費用,依勞工安全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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