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紀錄未依法保存五年 最高罰45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出勤紀錄未依法保存五年 最高罰45萬元

2020-12-0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三日臺北報導】彰化縣政府勞工處表示,近期實施法遵訪視、勞動條件檢查時,發現仍有部分雇主不瞭解勞動基準法有關出勤紀錄的規定,提醒雇主應依規定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且應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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