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聘法19條公告增情節輕微可限期改善 住倉庫、無水電或居住面積小 直接開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聘法19條公告增情節輕微可限期改善 住倉庫、無水電或居住面積小 直接開罰

2021-01-06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六日臺北報導】勞動部1月6日公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對於雇主未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辦理,經當地主管機關認定情節輕微者,始得予以限期改善,及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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