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聘僱非法看護 最重可罰鍰75萬元 落實身份查驗等步驟未確認前不得僱用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民眾聘僱非法看護 最重可罰鍰75萬元 落實身份查驗等步驟未確認前不得僱用

2021-05-2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廿四日臺北報導】醫院內經常充斥許多非法仲介,打著「政府立案,開立收據」的名號媒介非法看護工,許多家屬因急需照護人力而僱用,導致違法。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務必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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