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具使用 勞委會修法從嚴 造成職災死亡 雇主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起重機具使用 勞委會修法從嚴 造成職災死亡 雇主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

2008-05-3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卅日台北報導】由於每年起重升降機具造成職災死亡有33人,為加強防災措施,勞委會修正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對於起重機具乘載或吊升勞工作業屢生事故問題,特別修正明定採取原則禁止,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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