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年度申報作業應於3月底前完成 近期陸續寄發郵件 限期未補正將處罰鍰 2022-03-0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二日臺北報導】配合洗錢防制政策,公司法第22條之1所規定的公司申報制度自107年11月1日起施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每年應於3月份完成年度申報。經濟部提醒,公司應在期限內將上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