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月起 8項動力衝剪設備需列檢 2008-06-0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三日台北報導】為落實職場減災,經濟部標檢局規定,自98年1月1日起,無論國產或進口的動力衝剪機械產品,須符合勞委會「機械器具防護標準」,同時取得標檢局商品驗證才可販售。屆時廠商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