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辦處:膳宿費以3,500元為上限 家庭類勞工未納勞基法 薪資15,840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印辦處:膳宿費以3,500元為上限 家庭類勞工未納勞基法 薪資15,840元

2008-06-0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四日台北報導】印尼新版勞動契約中,對於工廠類、漁工、養護機構等業別,將膳宿費留白,由勞僱雙方協商。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提醒雇主,基於保障勞工權益的立場,金額仍不應超過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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