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辦處重申:膳宿費上限2,500元 如雇主超收 將退件不受理申請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泰辦處重申:膳宿費上限2,500元 如雇主超收 將退件不受理申請

2008-06-1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十一日台北報導】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提醒雇主,收取膳宿費以每個月2,500元為限,超過此金額者,該處不予認證。為避免雇主及仲介業者重新補正所需耗費的行政資源,泰辦處提醒雇主留意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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