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特休假調整、遞延 須經雙方協商 年度未休畢天數 須以工資總額計算薪資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工特休假調整、遞延 須經雙方協商 年度未休畢天數 須以工資總額計算薪資

2022-09-1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二日臺北報導】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即應給予特別休假。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如有經營上必要得協商調整,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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