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勞工人數達30人 應訂定工作規則 人數包含本、外籍 違者處30萬元以下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僱用勞工人數達30人 應訂定工作規則 人數包含本、外籍 違者處30萬元以下罰鍰

2022-09-1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六日臺北報導】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提醒,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即應就工時、休假、津貼及獎金等部分訂定工作規則,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於內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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