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加班費 須以「工資總額」為基礎 僅計算本薪恐給付不足 最重罰鍰100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工加班費 須以「工資總額」為基礎 僅計算本薪恐給付不足 最重罰鍰100萬元

2022-12-0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七日臺北報導】歷年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項,以加班費為大宗。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加班費應以「全薪」為計算基礎,如僅以本薪換算每小時工資額,經認定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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