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分階輔導勞資會議 已設立4.6萬家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臺北市分階輔導勞資會議 已設立4.6萬家

2023-06-2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廿七日臺北報導】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18條規定,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且勞資會議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舉凡企業實施變形工時、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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