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僱用1人也要投保「就業保險」 雇主違法不辦理 處10倍保費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企業僱用1人也要投保「就業保險」 雇主違法不辦理 處10倍保費罰鍰

2008-08-06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六日台北報導】勞委會勞工保險局提醒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人都應幫勞工投保「就業保險」,以免勞工失業無法請領失業給付等津貼,因此事業單位如遲不辦理,將會被處以應繳保費10倍的罰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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