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依親居留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今天實施增加受家暴者可申請工作 取消到職七日報備規定 2004-04-23 勞委會新修正「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今天正式實施,大陸配偶申請工作許可前,應先向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變更為「依親居留」,並取得依親居留證明文件;至於大陸配偶如取得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