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聘引進越勞 仍可委託仲介服務 越辦處:由勞雇雙方協議費用歸屬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直聘引進越勞 仍可委託仲介服務 越辦處:由勞雇雙方協議費用歸屬

2008-08-19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十九日台北報導】勞委會預計明年開辦第二階段直接聘僱,將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外勞納入適用對象。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表示樂觀其成,認為有助於改善超收費用的問題。同時為簡化國外文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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