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逾期居留未超過30天 不須出境 須依逾期天數處以罰鍰2千至1萬元 2008-08-2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廿一日台北報導】即日起,外國人逾期居留未超過30天,只要原申請居留原因如工作聘僱許可、依親等仍繼續存在者,在繳交罰款後,可以不須出境,直接向入出境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重新辦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