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修法取消檢附住宿類使照 修法完成前 切結書期限擬延長12個月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委會修法取消檢附住宿類使照 修法完成前 切結書期限擬延長12個月

2008-09-04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四日台北報導】針對雇主提供外國人住宿之建築物,必須有「住宿類」使用執照,否則將受罰,引起雇主反彈;對此,勞委會目前已著手修法,在修正完成前,配合建管辦法規定,將研擬將切結期限由現...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