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僱用員工1人 即應成立勞資會議 未核備名冊及定期舉行 無法申請引進外勞 2008-09-1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七日台北報導】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只要有僱用員工的情況,即應依法成立勞資會議,且勞資會議代表勞雇雙方代表人數應相同,否則名冊報勞工局核備時將退件。企業如有引進外勞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