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80歲聘移工免巴氏量表 2024-12-3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卅一日臺北報導】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