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媒合明年8/1起不得營利 移民署辦3場說明會 民眾可報名參加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跨國婚姻媒合明年8/1起不得營利 移民署辦3場說明會 民眾可報名參加

2008-10-0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八日台北報導】從事跨國婚姻媒合的公司須注意,自98年8月1日起,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公司行號之營業項目、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不得廣告等,目前的業者須轉化為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才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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