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 立院三讀通過 違反者罰額提高 將處10萬至50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督促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 立院三讀通過 違反者罰額提高 將處10萬至50萬元

2008-11-0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七日台北報導】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第38條之1修正條文,將有關雇主違反性騷擾防治的處罰額度,由原來的最高處新臺幣10萬元提高到50萬元。雇主應注意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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